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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业内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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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乔丹侵权案”暗藏商战
来源:相关媒体 日期:2012-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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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电 在自己的中文译名被抢注多年之后,美国篮球传奇巨星“飞人”乔丹(Michael Jordan)突然“高调”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乔丹体育)侵犯其姓名权,引起轩然大波。
由于乔丹体育目前正谋求上市且已过会,中美“乔丹”之争发生在这一时间点因此更加引人关注,网上针对该事件也展开了广泛讨论。专家普遍认为,姓名权纠纷背后暗藏商战。
“飞人”乔丹22日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未经许可“蓄意且毫无顾忌”使用其姓名,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。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体育服装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,这起纠纷的背后,是国际大牌在同中国本土品牌争夺中国市场。
乔丹体育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,2000年开始使用乔丹体育公司的名称,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,乔丹体育正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11年11月发布的公告,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(首发)获通过。
国内某券商一位从事上市保荐业务的人士告诉新华社,由于中国乔丹公司面临对未来经营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,如果败诉可能无法继续使用“乔丹”品牌,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,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,其上市进程或将暂时搁置。
根据某知名网站截至目前的调查结果,参与调查的近八成网民认为乔丹体育侵犯了篮球明星乔丹的姓名权。
某体育服装业内人士认为,这起纠纷中,起诉方及其相关方并没有一定想打赢官司,也没想立即得到经济回报,唯一目的是想向公众证明真实的“乔丹”属于谁,主要是从品牌维护和制造有利舆论的角度,强调自身品牌的“正统”形象。
接受新华社采访的专家和业内人士们普遍认为,无论官司输赢,此事势必对乔丹体育造成负面影响。因为法庭上赢了,不代表在人气和市场上赢了,此事至少会澄清一些人此前以为乔丹体育与“飞人”乔丹有关联的误解,乔丹体育的市场信用可能因此受到打击,“乔丹”二字对乔丹体育的商业价值也将缩水。来源石家庄新闻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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